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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开征集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担保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是黑龙江省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担保机构,旨在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优化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电子履约保函申请时间短
为了在全省加快推行电子履约保函,大力减轻供应商资金周转难题,黑龙江省财政厅要求担保机构均要出具电子履约保函业务担保方承诺函。承诺函涉及担保机构的收费标准、担保限额、审核出具保函情况及服务承诺等内容。例如,涉及电子履约保函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担保机构承诺不高于履约保函保额×0.5%,单笔最低费用不得高于500元等。
供应商申请电子履约保函到成功申请下来的时间要多久呢?《通知》要求,在供应商提出开具电子履约保函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不包括申请当日),担保机构须完成受理审核并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开具电子履约保函。
“对中小企业而言,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是阻碍其健康发展的难题。因此我们要求担保机构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受理审核和开具电子履约保函等工作。”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锡军说道。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电子履约保函有效期内,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合同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采购人可以向担保机构提出索赔,担保机构会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申请当日)进行核定,并按照电子履约保函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网一站式解决效率高
为了提高电子履约保函服务效率,本次电子履约保函的申请和受理采用“网上办理、交易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进行。《通知》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推动电子履约保函的应用,允许供应商使用电子履约保函替代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不得对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记者了解到,黑龙江全省所有的电子履约保函的申请、受理、开具、索赔、赔偿等业务,均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电子履约保函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自由选择担保机构。而担保机构也是自主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电子履约保函服务。在此过程中,黑龙江省财政厅鼓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提供成本较低、高效便捷的担保产品。供应商和担保机构通过双向选择自愿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双方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及电子履约保函的风险。
为了让电子履约保函工作开展的更加规范高效,《通知》明确,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供应商、采购人等电子履约保函各方当事人纳入政府采购信用评价考核范围。涉及担保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供应商、采购人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移交给担保方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同时,黑龙江省财政厅还委托省政府采购网运维机构整理发布担保机构反馈的电子履约保函数据,包括通过率、费率、受理时效等,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选择担保机构及各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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